根據上市規則第3.21條,本公司董事會已遵照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守則 (「企業管治守則」) 成立審核委員會,並制訂書面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檢討及監督本集團的財務報告程式及內部監控體系、本集團內部審計職能的成效以及檢討及監察核數師的委任及其獨立性。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少華先生、趙金保教授及安娜女士組成。陳少華先生為審核委員會主席。
本集團已遵照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守則成立薪酬委員會,並制訂書面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就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政策及薪酬結構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並制定確立有關薪酬政策的正式及透明程序。薪酬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安娜女士、趙金保教授及陳少華先生組成。安娜女士為薪酬委員會主席。
本集團已遵照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守則成立提名委員會,並制訂書面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就董事的任命或重新任命向董事會作出建議;檢討董事會的規模、架構及構成;審閱職權範圍,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物色具備合資格可擔任董事的人士,並挑選提名有關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會提出建議;於本公司的年度企業管治報告內制定、檢討及披露提名董事政策(倘適當);及執行及檢討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提名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趙金保教授、陳少華先生及安娜女士組成。趙金保教授為提名委員會主席。